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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:肚子疼的原因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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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话间,程小蜗又往嘴巴里丢了一块泡芙,白色的奶油在口腔内爆开,美的她眼睛都弯成了月牙。

“嗯,好甜!”伸出鲜嫩的小舌舔了舔嘴角,程小蜗笑嘻嘻的道:“素素啊,我突然又觉得来建邺城是件好事了!”

“一些甜点就把你收买了吗?你这贪吃的蠢蛇!”

程素素正在翻看秦家兄妹留在桌子上的书,本是一本普通的诗集,可留在上面的一行字,却引起了她的注意。

“浮世到头须适性,男儿何必尽成功……”轻轻的念了一遍,程素素不禁莞尔:“这人真是有趣,我还是头一次见一个年轻人写出这样的诗句,简直像是个老头子似的。”

程素素翻看那些书本的时候,小蜗已经半躺在了秋千上,闻言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,懒洋洋的道:“切,那个臭家伙居然还会写诗?真是人不可貌相啊……”

“我怎么听着你的话这么酸呢?”

一句话没来得及说完,秦璐正巧端着一只茶盘从店铺里走了过来,忍不住吐槽道:“什么叫臭家伙,我好吃好喝伺候着你,背后居然还骂我,程捕头,你也太过分了吧!”

那是罗隐《东归别常修》中的一句,全文为:六载辛勤九陌中,却寻归路五湖东。名惭桂苑一枝绿,鲙忆松江两箸红。浮世到头须适性,男儿何必尽成功。唯惭鲍叔深知我,他日蒲帆百尺风。

这本是秦璐写给自家妹妹的。自从家里的银子富裕了一些之后,小丫头想让他求学的心思死灰复燃,又开始唠叨起回书院的事。秦璐不胜其扰,顺手在书上写了这么一句诗。其实意在告诉对方,他的志向确不在考学上。

让秦璐没有想到的是,这个世界似乎没有出现过罗隐这么一号人物,这首本来应该已经出现过了的《东归别常修》也华丽丽的变成了首秀,不但没让秦宝珍打消念头,反而坚定了她哥哥会出人头地的信心。

秦家早先也是个书香门第,秦宝珍幼时家底殷厚,也曾请过教书先生教导两兄妹。故而对于诗词之类的东西,秦宝珍说不上有多精通,却也是有着起码的鉴赏能力的。

这首《东归别常修》怎么看都是一首绝佳的抒情诗。虽然不知道鲍叔是谁,但秦璐的才情已经足够让她惊喜到能忽略这些小事的地步了。

诗诶!那可是七律诗诶!

寻常人大字都难识几个。自家哥哥却是脱口成章,随便就是一首诗。这不是天资聪颖还能是什么!

等店里的事安定下来,就把哥哥送到书院里去。不行的话就以死相逼,我就不相信哥哥会舍得自己的漂亮妹妹!

秦璐丝毫不知自己做了多么愚蠢的行为,走到两人面前之后,他便停了下来,顺手将杯子递给了懒的像瘫烂泥似的程小蜗。

“啊呀呀,还劳烦你送过来,真是不好意思呢!”

嘴上说着客套话,程小蜗却没一点客气的意思,长长的蛇尾一扫,直接便把秦璐手中的杯子卷了过来,“行了,我要这个,那杯端给小姐吧!”

“错了,这两杯都是你的!”

秦璐坚持把另一杯也递了过去。之后才将茶盘放在了桌子上,可见上面还有一个杯子,但冒的不是热气,而是冷烟,很显然,这是一杯冰镇果汁。

“喂!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

程小蜗鼻子差点没气歪,呼的一下坐了起来,撅着嘴巴道:“为什么小姐有果汁喝,我的却是热茶!你还说没有生气?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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